愛 情 也 是 一 種 膽 固 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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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是從何時開始的…… 原來,感情也是會欺善怕惡的。
也許,知道他已經離不開我,知道他真的愛我,所以我開始折磨他。
習慣是可怕的事,就像我越來越任性的恣意放縱我的喜惡,他也越來越能夠忍讓,一切看起來都是如此的match ~
我幾乎要忘記,當初,我也是深深愛戀過他啊!
我們就這樣,一直的習慣下去,不知不覺,很多夏天過去了;我的生活中習慣有他,他也習慣有我,就像呼吸一般自然。
這,是不是「愛」?
誰也不敢說是,也不敢說不是……
昨天,我們按照習慣一起窩在沙發上看影碟,正好結束,轉到週末習於看的節目,多年來的習慣,終於有了點變化。
是一個悲傷的愛情故事,一個失去愛人的男子,訴說著以往……癌症帶走了他深愛的妻子,他說,從不知道,原來,好好的一個人,燒得只剩下一堆骨頭……看著看著,竟痛哭失聲,眼淚有一發不可收拾的慘烈,他可能早就預知我的淚水,抱著哄著……在他懷裡,我恣意的哭著。
電視上的男子,失去了所愛的人,唱出的歌聲,不成調。
我,有著他,卻常常為著一些小事計較著。
忽然,我感到自己竟是如此踐踏著,忽略著自己的幸福。
窗外下著雨,我們撐著傘,去還影碟,順便照顧我疲累的肚子。
走在雨中,牽著我的是他溫暖的,我習慣已久的手。
雖然我的眼中仍然有淚,我想,在看到別人失去的,不完全的;才能了解,自己所擁有的,是多麼彌足珍貴。
我們所不在意的,也許是人家眼中的—天堂。
我從不知道自己的幸福,長得什麼樣子,也曾經將玻璃誤認為永恆的鑽石,當玻璃摔碎割手時,才知道,玻璃的不堅固與自己的愚蠢。
還好,我的幸福仍未遠離,所有的疑慮,在平凡卻甜蜜的生活中,一攬無疑。
我想,我再也不會眩惑於廉價玻璃所發出人造的光。
因為,我擁有鑽石,只是我一直未曾珍惜。
藤本義一:「絕不能把同情與憐憫當作戀愛,而期待它開花結果。」
結婚好還是單身好?
最近周遭,常常出現這樣的話題。
結婚的條件,大多人首推於個性的相容度,個性不合的有千萬種起伏,我們不經好奇的想知道,既然個性不合當初怎麼會結婚呢?
如果你只是和朋友之間的不合,大不了當個陌生人或一笑置之,若和長官相處的不恰當,大不了跳槽走人或是適應環境。
可是在親密的婚姻關係裡,彼此的距離太近,任何簡單的舉止都暴露無遺,太近的距離容易發生鬥爭,加上個性本來就是個不容易掌控的潛在因子,偏偏又死纏爛打的愛著對方,自然產生了許多的糾紛問題。
愛,是不能產生同情的,同情的愛並不是愛,只是一種憐惜。
戀愛前的適合,可能是結婚後吵架的來源。
結婚後,老婆討厭平常有話直說無所忌諱的老公,戀愛時卻是因為他的坦誠不欺而深受感動。
結婚後,老公討厭平常上街購物的老婆,戀愛時卻是因為她的精打細算而認為是個持家的好女人。
一切的不合,是來自於自己欣賞角度的不同。
莎士比亞有這麼一段啟發的話:「許多人不知道為什麼而喜歡,既然會莫名其妙的愛對方,也可能會莫名求妙的恨對方。」
戀愛時彼此都互相配合對方的個性,讓對方覺得自己是有君子風度,可是類似的問題一旦容忍許久卻不見改善,多少心中鬱悶難消,一面為了維持君子風度,另一面為了消解心中的怨恨,自然產生許多的糾葛。
結婚以後,誰還在乎君子風度?
能當個君子不去外遇就不錯了,至於風度早就是過往雲煙的消息了。
聽過很多戀愛的人說:「以這件事情來說,我發現,你還是不夠瞭解我,為什麼我這麼愛你,你也這麼愛我,偏偏你還是無法瞭解我?」
一個問題的發生,我們的思緒裡曾經閃過幾十種甚至是幾百種想法。
你要別人猜你幾百種想法中的一種,會不會比彩券中獎的機率更低?
再說,你自己有時候所做的決定,自己都覺得不適當,甚至感到矛盾不解,這個時候怎麼能要求別人要瞭解你呢?
每個人是否結婚,總要有些抉擇的,和大家喜歡的人結婚總是不放心,和大家不喜歡的人結婚心裡不甘心。
單身或是結婚,都有好處與壞處,凡事有一好就沒兩好,與其終日抱怨玫瑰花有刺,痛傷了手,倒不如感謝刺上有朵玫瑰花,溫暖了你的心房。
一個人的時候也要懂照顧自己,兩個人的時候也不要忘了體諒對方。
吳淡如
坐在計程車裡,我聽到了一首十分有哲理的「第三者」的歌 ,歌詞涵意大致如此: 「變心也不是罪不可赦……她只是個最無辜的第三者,責怪她又憑什麼呢?她只是無意闖入的第三者,我們之間的困難在她出現之前就有了,雖然我是憤怒的,但是我是明白的,一直責怪她是不對的……嘿,女孩妳聽著,所有的愛情都有競爭者……妳用青春大膽假設,我卻將失去過程──另一種獲得。」
聽了讓人感慨:比所有愛情專家說的更精簡有力。
歌裡有一種尋常人都可以理解的豁達,也充滿對第三者無奈的諒解。
愛情真的不是第三者摧毀的嗎?
許多女人,尤其是中生代的女人,在丈夫發生外遇時,口口聲聲責怪狐狸精,難道是怪錯了對象?
其實,凡人總愛歸究責任、發現原因。不怪狐狸精,那該怪誰呢?
自責也不對,自己已夠委屈、夠做牛做馬,夠可憐了。
怪丈夫嗎,越怪他,他會惱羞成怒,離自己越遠。
女人不得不怪狐狸精,怪她較能維護尊嚴、維持婚姻。
當然,這是我個人小小探索,你可不同意。
我相信,人之所以會有外遇,未必是因為第三者太有魅力,依人類本能來看,一夫一妻制想一直常保新鮮而沒有疲態,還真的不太容易。
問題在於,兩個人的愛有多深,還有那個男人敢不敢 。
還有他個人條件如何,有沒有機會。
絕對不是想不想,若不想,可能是那個想插隊的異性魅力不夠,或者他個性本身就好色無膽,比較仁厚的說法是愛小孩(同意這說法的男人比說愛老婆的人多),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怕惹麻煩。
現代人都知道齊人之禍很麻煩。是名人還會被偷拍,搞不好聲名毀於一旦。
女人不外遇的理由也差不多。都不是壓根都不想。頂多是不敢想。
還有,多數女子較挑,女人年紀大了還在崇拜李察吉爾或裴勇俊的人多得是。
這首歌的歌詞,其實很像施寄青前輩說過的一句名言:「蒼蠅不沾沒縫的蛋」,只是講得比較綿細委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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