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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 10, 2010

自由婚戀 幸福自己負責

歸類於: 愛熱鬧的vivian的窩 — 愛熱鬧的vivian的窩 @ 9:55 pm

 

  「戀愛似乎是女性主義的產物」,怎麼說呢?以前的婚姻都是家族考量、父母之命,女人生來婚姻就不是她們做得了主的事,下輩子幸不幸福?似乎成了一種命運之說!唯有提倡「戀愛的自由」,女人才能選擇自己的幸福,做自己命運的主人。
 
然而,選擇自己所愛就真能幸福嗎?當然未必!在決定結婚前、陷入戀愛前,自己心底會不會對自己的對象做諸多的考量?答案肯定是「會的!」每一個人都是自己命運的主人,在現代這個「個人主義」盛行的年代,為自己爭取到戀愛的自由、婚姻的自由,父母親有強烈的建議權,但我們自己也可以選擇順從或抗爭!
 
感情不順時,我們可以不委屈順從,但也可以選擇委屈一下長期抗爭!不論要分要合?至少努力過,也才能確定自己的決定是否無誤。
 
 
 

21世紀的女人,應該有更多的空間和自由,選擇如何過自己的生活和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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