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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 23, 2009

機密外交款/扁吞千萬供兒出國 起訴、羈押兩回事

歸類於: 泰麗譜的秘密基地 — 股子的部落格:希望好人團結避免壞人壞事的傷害,好人有更好的人生!跑腿幫 @ 2:58 pm

2009/09/23 13:10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 
特偵組偵辦機密外交款案,22日起訴扁案第三波,包括前總統陳水扁、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,以及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,其中陳水扁涉嫌侵吞11次,近千萬元的出訪零用金給兒子陳致中出國花用,檢察官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將他起訴,最高可處無期徒刑。由於起訴時機敏感,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強調,起訴跟羈押根本是兩回事。

就在陳水扁延押庭前夕,特偵組再出招,機密外交部分起訴三人,包括前總統陳水扁、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以及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,陳水扁涉嫌侵吞千萬元公款。

這筆帳要從2000年出訪說起,陳水扁在民國89年8月至95年9月間先後出訪,每次都有10萬美元的零用金,但這些公款他沒全繳回國庫,還預留3萬美金,11次出訪累計下來也有33萬美元,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指出,「11次出訪,每次A3萬,共33萬,匯給致中當學費。」

起訴書指出,陳致中於93至95年間赴美留學,吳淑珍多次交付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美金現鈔或旅行支票,透過陳鎮慧或其他人頭帳戶匯到陳致中在美國的帳戶合計29.6萬美元,其中兩筆款項甚至是在陳水扁扣留3萬美元後,陳鎮慧隔天便匯到美國。

吳淑珍還對檢察官說了謊,她說陳致中戶頭裡的33萬美元,是父親吳崑池過世親友致贈的奠儀以及給珍媽吳王霞的紅包,但吳王霞卻一頭霧水,因為她什麼也沒收過。

陳水扁辯稱不知道每次出訪的零用金有多少,幕僚人員交給他的零用金已供作外國元首、政要或眷屬的紅包而用盡,但是特偵組反駁指出,89年間陳水扁首次出訪前,前外交部長田弘茂攜帶10萬美元的旅行支票進總統府,交給陳水扁親自簽收,並詳細告知必須作公務使用、有結餘必須繳回的規定。

起訴書寫到這錢要繳回,是「專款專用」,陳水扁知之甚詳,扣留私用,侵占犯意要無疑義,由於扁上訴二審,高院將召開羈押庭,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代為喊冤表示,「絕對沒有一毛錢落入自己的口袋,特偵組硬要把11次的33萬跟匯出去的29萬混為一談。」陳雲南則說,起訴跟羈押根本是兩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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